申报指南

一、宗旨

设立、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旨在鼓励和引导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闻媒体机构和相关个人互学互鉴、汇聚力量,共同讲述共建“一带一路”故事,共同传播共建“一带一路”声音,共同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二、奖项和奖金

评选设四大类奖项。

第一类:最佳报道奖1个,提名奖4个,入围奖10个

第二类:最佳摄影奖1个,提名奖4个,入围奖10个

第三类:最佳视频奖1个,提名奖4个,入围奖10个

第四类:最佳创新奖1个,提名奖4个,入围奖10个

四类“最佳”奖金15万元人民币(税前),提名奖奖金5万元人民币(税前),入围奖颁发实物奖品。

三、参评要求

1. 国际传播“丝路奖”面向全球征集,参评作品须由外方单独完成或中外联合制作,中方机构或个人独立制作的作品不在征集范围内。

2. 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传递丝路精神、体现文明交流互鉴、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具备良好国际传播效果的作品和对象皆可参评。

3. 所有参评作品和对象须为2025年1月后在各类媒体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线上平台及纸质出版物等)已刊播、发布或展出的内容。

4. 申报者须对参评作品和对象持有版权,或经版权持有人授权参评。申报者须承担责任,确保第三方不会对提交作品的发布、复制和传播产生异议。

5. 参评作品和对象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申报者承担全部责任。

6. 各奖项评选要求

最佳报道奖:评选观点鲜明、逻辑严密、语言生动、说服力强的消息、通讯、深度报道、特写、评论,以及网络播客节目、个人博客等作品。

最佳摄影奖:参评作品真实客观、表现力强,着力反映中外各领域交流合作的摄影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 参评作品单幅、组照(4至10幅)不限。必须有真实准确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对画面的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2) 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允许对其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多次曝光和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电脑技术人工合成的作品不在评选范围内。

(3) 作品上传申报时,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

最佳视频奖:评选风格鲜明、思想深刻、制作精良、传播力强的短视频、纪录片、微电影、微短剧等视频作品。

最佳创新奖:鼓励创新精神,不限体裁形式,评选创新媒介形态、合作模式、传播机制等,以新观念、新形式、新渠道、新路径,产生较好传播力、影响力的媒体作品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影视作品、新媒体作品、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品、交互产品、专题活动、国际传播创新机制或平台建设等。

四、申报

1. 申报者须在“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网站http://www.brnn.com注册后提交申报信息,相关信息须确保真实准确。

2. 参评作品的版权所有者保有其作品的版权。获奖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授予“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非独占使用权,即允许将其作品用于各类媒体渠道(包括社交媒体、线上平台及纸质出版物)的相关活动,适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奖项宣传、交流、展览、出版等,以及“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主办的各类推广活动,且无需向版权所有者支付任何报酬。联盟尊重申报者和版权所有人的署名权。

3. 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4. 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选

1. 国际传播“丝路奖”由“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主办,评选工作由联盟理事长单位人民日报社承办。

2. 评选分为学术委员会初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两个步骤,评选结果将提交联盟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网站发布。

3. 评审委员会主席由“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理事长单位人民日报社代表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联盟理事单位代表和学术委员会中外专家组成。

各类别奖项学术委员会分别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业界知名人士组成。

六、颁奖

1. “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适时举办国际传播“丝路奖”颁奖仪式,并结合颁奖组织巡展、研讨、演讲、联合采访等活动。

2. 获奖作品将在联盟网站和新闻信息移动端聚合分发平台进行展示,并推荐给联盟成员进行转载。